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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07-08-09 14:12  文章来源:会计学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 [2007]117号)精神,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于2007年6月~10月进行。我会作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授权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定点单位,将继续承担今年的培训任务。现将培训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类
  1.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企业所得税与税制改革
  (二)行政事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视正式发布定)
  2.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以上两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其一
  3.企业所得税与税制改革

  二、培训对象
  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中央管理企业会计人员等)。

  三、培训费用
  学费180元,教材费60元,讲义10元,合计250元;另收餐费30元。

  四、培训方式
我会承办企业、行政事业两类培训班,有走读和住读两种方式。需要上门办班的单位,请与我会培训部联系,以便具体安排培训的相关事项。

  五、培训安排
  班次  时  间          班次    时 间
  第一期  6月20日~22日(企业类)  第五期  8月22日~24日(住宿)
  第二期  7月11日~13日(企业类)  第六期  9月12日~14日(企业类)
  第三期  7月18日~20日(住宿)  第七期  10月17日~19日(事业类)
  第四期  8月15日~17日(企业类) 第八期  10月24日~26日(企业类)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7年6月4日起,在以下两个地点同时报名。
  表报名地点:东城区朝内南小街干面胡同10号(东城区委党校内西105室)。
         崇文区广渠门内夕照寺街14号富瑞苑公寓2F(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
  联系方式:
  东城党校电话:65221679、65265599-6236   联系人:梁峰
  会计学会电话:67166150、67103038     联系人:刘菁
  (二)培训地点:
  走读班:东城区朝内南小街干面胡同10号“东城区委党校”。
  住宿班:昌平区东三旗“商务部培训中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2006年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请不要带塑料皮),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会计学会将“会计证”统一送发证机关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2.凡2006年在我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但未打学习记录的学员,报名时请告知我会工作人员,以便单独补打2006年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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