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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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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政策解读及新准则与新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
2007-08-09 10:47  文章来源:会计学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商务系统和企业了解近期税制改革政策,理解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新准则与新税法操作技巧,做好政策执行和纳税筹划工作,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将举办“税改政策解读及新准则与新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特点
  (一)邀请权威部门权威专家(财政部税法制定者)及对新准则与新税法有深入研究的资深专家主讲。
  (二)以“税”为主题,内容前瞻、信息量大;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实用性强。
  (三)培训方式以讲座加互动进行,将由专家为您释疑。
  二、培训内容
  (一)近期税制改革政策解读;
  (二)介绍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结合实例重点深入讲解企业所得税准则;
  (三)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比较及新税法环境下的税务筹划思路;
  (四)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方面的主要差异及账务处理。
  三、参加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厅(委、局),外经贸会计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的企业,各外贸中心,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商会、协会、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有关负责人、财会人员;中外资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财务、税务管理人员及财会人员;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战略规划的中外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也欢迎愿意了解税改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其他人员参加。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8月21—24日(21日报到)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五、费用标准
  培训费用2 680元/人,包括授课费、场租费、设备租赁费、资料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考察费等。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于2007年8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联系人: 梁峰 刘菁
  传 真: (010)67167027
  电 话: (010)67166150、671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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