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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8-05-29 09:01  文章来源:培训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 [2008]106号)精神,我会定于2008年6月~11月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类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2.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解析及技巧指导
3.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
4.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
5.专题讲座:形势政策、热点问题等讲座
6.学员需求内容
  (二)行政事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
4.新税法及实施条例介绍、新税法与新准则之间差异分析及技巧指导
5.专题讲座:形势政策、热点问题等讲座
6.学员需求内容

  二、培训对象
  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中央管理企业会计人员等)。执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费用
240元/人(其中学费180元,教材及讲义费60元);午餐统一安排,三天共计45元。

  四、培训安排
班次 时 间
第一期 6月18日~20日(企业类)
第二期 7月16日~18日(企业类)
第三期 7月23日~25日(事业类)
第四期 9月24日~26日(企业类)
第五期 10月15日~17日(企业类)
第六期 11月12日~14日(事业类)
第七期 11月26日~28日(企业类)

  五、培训方式
  我会承办企业、行政事业两类培训班。需要上门办班的单位,请与我会培训部联系,以便具体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起,在以下两个地点同时报名。
表报名地点:东城区朝内南小街干面胡同10号(东城区委党校内西105室)。
崇文区广渠门内夕照寺街14号富瑞苑公寓2F(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
联系方式:东城党校电话:65221679、65265599-6236
会计学会电话:67166150、67103038
传 真: 67167027 联系人:刘菁

  注:接受电话报名。电话报名的学员,请将您的姓名、单位、会计证号、电话(座机、手机)、传真号、邮箱等传真或报给我们,以方便统计。

  (二)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务必携带2006年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证”,请不要带塑料皮),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统一送发证机关进行登记。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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